太康锅炉厂材料入厂验收的检验程序
1.Ⅰ类材料进厂时,由采购人员将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与发标票核对无误后填写报验入库单,一并交库房保管员。
2.保管员接到报验入库单后,立刻点收实物数量、规格和牌号,当与质证文件相符时,将材料放在待验区,填写“材料检验委托单”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与材料质证文件一并交材料检验员。
3.材料检验员接到质证文件和“材料检验单委托单”后,首先依据有关的标准,审查材质证明书的项目是否齐*、正确,然后到待验区检查批材料的牌号、规格、批号等材料标记和数量是否与材质说明书相符,同时依据相应的材料标准对该批材料做表面质量检查,并将检验结果填写到材料表面质量检查表上,检查合格可编出本批材料的材料检验编号,并按此材料检验编号做为材料传递的材料标记。
4.表面检验合格的材料,经材料检验员初判需进一步检验的,由材料检验员负责试样毛坯的截取及委托加工,加工好的试样经检查合格并记录后,由材料检验员填写理化检验委托单送交理化检验。
5.用于生产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锅炉的主要材料,如原始质量说明书齐*,且材料标记清晰齐*时,可避免于复验。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4MPa,额定热功率大于或等于4.2MW且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热水锅炉,锅炉的主要材料,入厂*须复验,复验时理化实验员首先将送来的试样和委托单相互核对无误后,按委托项目进行理化检测,检测结果如实填写到试验报告单上,经核对后签字盖章转给材料检验员。
6.材料检验员将材料原始质证书,材料表面质量检查表、试样检查单和理化试验报告汇总整理,填写入库通知单,一并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判定并签字。签字后的入库通知单一联随材质说明书和各种检查表由材料检验员存档保管,一联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7.Ⅱ类物质入厂后,由采购人员通知质检部进行质量说明书的审验和部门实物的抽验,合格后由质检人员填写合格通知单,方可办理入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