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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锅炉厂理化检验的依据、记录与报告

2017-03-27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理化检验的依据、记录与报告

a.试验方法应按部颁标准的有关试验方法和企业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b.试验结果的评定按照国家、部颁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定,并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和报告

c.试验记录应是原始记录,填写字体要端正、清晰、**,内容齐*,试验时检验人员应边操作边记录,仔细核查每个试验数据。更正处应盖上责任者印章。各项试验数据经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填写试验报告。当数据异常时,应报理化责任工程师处理。试验报告*须有试验员签字,并经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查后签字,对有焊接工序的试验报告需经焊接、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查后共同签字。

d.材料试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发委托单位。产品试件试验报告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发委托单位,一份发产品生产单位。

e.各种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应分类装订存档,保存期至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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