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的处理办法
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时,应在学习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数据、结果和第三方的检验报告及 其有关的技术资料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方可进行试制、试用。通过周期的试用验证,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后,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