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第三类压力容器的范围
⑴ 高压容器;
⑵ 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⑶ 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⑷ 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5Mpa·m3);
⑸ 低压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⑹ 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⑺ 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⑻ 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下限大于等于540 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⑼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⑽ 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 m3);
⑾ 低温液体储存容器(容积大于等于5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