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理化实验药品的管理制度

2017-03-29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理化实验药品的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剧毒、腐蚀、易燃、易爆等分类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氧化物、砷化物及有剧毒的生物碱等,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放入保管柜内,有严格的安全使用制度。

2、腐蚀性药品:强酸(三酸)、苟性碱、浓氨水、冰醋酸等,应保存于坚固的玻璃瓶中,酸碱分别放置。大瓶(20升)不得直接放在坚硬的地板上,应垫胶皮板,分装时应采取虹吸装置,切勿溅入眼内与身上。

3、易燃物:乙醚、丙酮、苯及其它有机溶剂及其废液等要装在棕色坚固玻璃瓶中,密封于低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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