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1、非正常损坏的计量器具,由责任者或所在单位写出事故原因,计量人员写报废通知单,由责任者所在单位按规定办理赔偿、补领手续。
2、计量器具不管任何原因造成报废的,其判废权属质检部计量管理人员,其它部门或个人都无权判废。
3、凡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人员填写报废通知单,经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车间、工具室报废更新,同时注销账卡。
4 、报废的计量器具一律由计量管理人员收留、隔离、拆卸零件做为维修配件用,严禁报废计量器具流入生产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