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计量工作的惩罚条件
1、计量器具使用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计量不正确或损坏。
2、对本部门使用计量器具不进行维护保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
3、计量器具不按期送计量人员检定(以发出计量器具周检通知单日期为准)。
4、违章作业,不听劝阻,弄虚作假,隐瞒或虚报事故者。
5、计量器具测试人员要按校验规程认真校验每一项,认真填写校验记录表,如检验员失误造成计量器具不准或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月奖金和工资20%的经济制裁。
6、已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停止发放奖金1一6个月,并按损失费的5%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