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实

2017-04-21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责任分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开展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严禁“黑车”非法运输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密封密闭运输、定位系统安装、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输和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并建设监管平台,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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