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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锅炉厂材料代用的审批程序

2017-06-01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材料代用的审批程序

 一般材料代用需经设计、工艺、材料责任工程师会签。主要受压件材料代用需经设计、工艺、焊接、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查会签同意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受压件材料代用存在以下情况,还应报原图样审批单位备案。

 1、用强度低的材料代替强度高的材料。

 2、用厚度小的材料代替厚度大的材料(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蒸汽锅炉及各种压力的热水锅炉上的受热面管子除外)。

 3、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钢管公称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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