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锅炉厂对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

2017-09-06 00:00:00新闻资讯 0

太康锅炉厂对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

当产品需要进行热处理,但公司又没有条件实施时,采取外包形式予以实现。

1、承担压力容器热处理的外包单位*须具有能满足我公司需要的相应资格或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监视和测量手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等。

2、热处理责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包单位的选择和评价,评价的内容有:

a)  *立法人资格;

b)  理化试验质控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c)  试验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完好情况;

d)  试验人员资格情况等。

3、承担压力容器热处理的外包单位*须具有能满足我公司需要的相应资格或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监视和测量手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等。

4、对于选择确定的外包单位,应签订外包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对热处理的技术质量要求、热处理过程控制要求、热处理报告审核等方面的规定。

5、外包协议应报制造许可证的发证机构备案。

6、技术质量要求由热处理责任师负责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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